车辆报废需要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牌照、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事故车辆证明材料、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以下是相关内容介绍:1、携带证件: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2、填写表格: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3、出局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交还副本: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