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不在时要注销车辆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注销车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1、车管所办理流程:到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2、办事所需资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属于校车,应当交回校车标牌;属于报废解体,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属于机动车灭失,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代理登记,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