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客车(核载超过9人的载客汽车)、校车应装备灭火器。
由此可看出,校车、客车是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的,私家车没有强制要求。不过还是建议广大车主在车上备一个灭火器,以防万一。
车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下:
1、如果遇到汽车起火的情况,首要保持镇定,不要紧张,先分析情况,然后快速作出判断。
2、拿灭火器的时候要站在起火的上风口,这样可以避免被烫伤,保证自己的安全然后再去救火。
3、拔下保险销,拿好喷管,另一只手握紧加压把。用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这样才能快速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