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高速或国道上超速行驶10%之下仅予以警示,不罚分和罚金的,不用去接纳处置的;假如超出10%~20%,必须扣三分,罚金200元;假如超速行驶20%~50%,必须扣六分,罚金200元;假如超速50%之上,必须一次性地扣12分,罚金五百元。
车辆超出限定速度的处罚规定是:
1、超出限制但没有到10%的,只予以警示,尽管如此的超速行驶不罚分不罚金,但也有可能会接到罚款单,便是应属“0记分、0罚金”的警示罚款单,如此的罚款单也是要去处置的,要不然会危害汽车年检。
2、在速度限制为50公里之下的路面,车速超出限制车速10%之上还不到20%的,处50元罚金;超出限制车速20%但是没有到50%的,交100元;超出限制车速50%但是没有到70%的,罚款300元;超过70%的,罚款500元。
3、在速度限制为50公里之上80公里之下的路面,车速超出限制车速10%之上还不到20%的,处100元罚金;超出限制车速20%之上还不到50%的,处150元罚金;超出限制车速50%未达到70%,按500元进行处罚;超出70%,直接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