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政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车企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车给消费者,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单位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享受北京财政补贴。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补助;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执行。对私人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对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在车辆运营满2万公里后给予市级补助。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享受本市财政补助。根据申领补贴流程,车企需携带规定的备案和申请材料,至北京环境交易所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提交车辆信息。环交所将对初始信息进行验证审核,于每周末发布审核结果,车企可随时登录查看进程,并对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当审核通过后,车企需将车辆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环交所确认,环交所每年1、3、5、7、9、11月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上报放款数据,财政局复审通过后即兑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