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2个月。《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如逾期未办理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小客车,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申请。个人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逾期未完成申请并获得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个人已死亡的,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