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辆登记的,凭车辆信息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个人或单位可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在该网站首页,点击新能源指标申请,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便可立即获得绿牌指标。汽车租赁经营者申领其他指标办理新能源车辆登记并用于租赁经营的,应当符合省、市汽车租赁(含分时租赁)相关管理规定。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在指标证明文件中注明用于租赁车辆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以及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交通、环境保护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实际情况,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提出将新能源车辆指标纳入总量调控的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