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一般由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设备等四个基本部分组成。汽车底盘是形成汽车的整体造型,并接受发动机的动力,使汽车产生运动,保证正常行驶。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汽车是借助于自身的动力装置驱动,且具有4个或4个以上的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车辆。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装置;底盘的作用是支承、安装汽车发动机及其各部件;车身安装在底盘的车架上,用以驾驶员、旅客乘坐或装载货物。汽车的主要用途是运输,亦即载送人和货物的车辆。汽车区别于沿敷设的轨道或电力架行的火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进行农田作业的拖拉机,以及自走式工程机械。在分类统计时,二轮或三轮机动车,具有武器和装甲的作战车辆不算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