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要到市、县两级车管所补办行驶证,办理对象及范围是需要办理业务的市民,申请条件是需要办理业务的市民,办理材料有: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身份证明;3、机动车驾驶证;4、《机动车驾驶人身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时限是3日;办理流程:提交资料-受理-缴费-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收费依据及标准是发改价格[2004]2831号,(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行驶证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的,如果自己没空办理,可以将相关材料寄给亲朋好友,让他们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