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所得税法中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期限如下:房屋和建筑物已有20年历史;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的保修期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3号主席令)仅使用排除法来阐明无法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范围,即以下固定资产不能从折旧中扣除:除房屋和建筑物外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通过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通过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已全额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与业务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资产;分别作为固定资产计价的土地;其他不能从折旧中扣除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