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驾照吊销,最轻的判罚如下:
1、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2、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