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车船税收费的标准如下:
1、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随身行李,核定载客人数包括驾驶员在内不超过9人(含)的汽车。乘用车适用税额按照发动机气缸容量(以下简称排气量)从小到大分挡递增确定;
2、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80元;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50元;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720元;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500元;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0元;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4500元;
3、上海车船税征收标准详解(包含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游艇等),节约能源乘用车的排量必须限定为1.6L以下(含1.6L),而且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标准也更加严格,取消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的要求,但是在对于新能源车的标准中,专门提出了纯电动续航里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