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申请报废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的,相关的流程:
1、车辆申请报废要先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受理后,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然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