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摇到车牌号的有效期是6个月:
1、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2、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3、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4、第四十九条 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或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5、可以取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向指标管理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手续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