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令) 第三十二条 规定: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交强险副本、路桥票;《第一联黑色》、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
2、汽车年检的内容: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挡案所有登记是否与现在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