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限速度:
1、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km\/h,摩托车不得超过80km\/h,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km\/h;
2、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l00km\/h;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行驶速度为60km\/h以上但达不到90km\/h的,应在最右侧的车道内行驶;
3、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