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以下坐副驾驶不会扣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副驾驶要求:
1、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的儿童安全座椅。
2、对于不懂事的儿童坐后排时请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3、抱小孩的家长不要携带儿童坐在副驾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