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动三轮车不可以上路。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通告》,《通告》规定郑州市三环以内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通行,凡违反通告的,交巡警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车主处罚和暂扣车辆。
《关于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通告》规定,即日起,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北三环路以南(以上均不含本路)、中州大道(原107国道)以西(含本路)区域以及花园路(北三环路-中州大道),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老年人代步工具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在上午7时至晚上10时通行。凡违反通告的,交巡警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车主处罚和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