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