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牌电动车有2种情况:
1、指超标电动车,临时过渡使用黄牌。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2011年5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下发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是判定是否超标的标准,仍是12年前出台的已被公认过时的电动自行车老国标。这类电动车会上黄牌以作识别。
2、电动摩托车使用黄牌。根据2019版的电动车新国标规定,时速大于25公里的电动车,属于摩托车管理范畴,所以,无论是电轻摩还是电动摩托车,它们上的都是黄色号牌。电动轻便摩托车时速大于25km/h小于50km/h,电动摩托车时速要大于50km/h。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61-2018)规定: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 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h,电动机不得
提供动力输出;
d)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 kg;
e)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D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 400 W。
所以新国标实行之前制造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超标电动车,新国标实行后制造的设计时速超过25 km/h的电动车属于摩托车管理范畴,都需要上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