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驾车通过路口时,要根据不同情况使用远光近光灯。在接近十字路口时,采用远光灯和近光灯交替的方法,提醒行人和车辆,驾驶人应该降低行车速度,避免发生事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如果照明条件好,应该使用近光灯。如果遇到前方道路一片漆黑,没有道路照明设施的情况下,应开启远光灯,如果要会车,那么提前转变为近光灯,等待会车结束后,再视情况是否开启远光灯。
以下情况不允许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