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内饰是可以做局部改装的,但是所改装的项目要以不影响安全用车为前提。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禁止车内饰的一些改装,所以对于自己车辆内饰做一些局部改动还是可以的,比如以前的织布座椅已经磨损,老旧损坏的,可以重新包成真皮座椅,还有中控台的饰面损坏的,也是可以进行改装更换的。
汽车内饰改装注意以事项:
在汽车的车门,车窗和天窗边缘上,我们不难发现密封的存在。这些不怎么起眼的密封圈,往往就是车主们在保养汽车时容易忽略的问题;
众所周知,汽车的密封圈都是因为其具有胶质特性才起到密封作用;
如果密封圈长期暴晒,就容易出现老化、开裂,密封性能可能就会大打折扣,不但影像车内的环境的隔音效果,严重时还会出现漏水、渗水等现象。
以下是汽车改装的相关规定:
1、可以对车身颜色(包括内饰)、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而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2、更换前保险杠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但对升高底盘等提升汽车越野性能的改装是不允许的。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必须恢复原状;
3、加宽轮胎,对进气系统、排气系统等等进行改装,这些改装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