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座车坐了八个人算超员。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十二分;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六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第十条: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