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车辆不能要求换新车。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制造商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不免除车主及其他受害人因缺陷汽车产品所受损害,要求其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缺陷汽车被召回并不等于旧车退还厂家,再换新车。召回一般是由于车辆出现缺陷所导致,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同一缺陷,这种缺陷具有一些潜在的隐患,因此需要召回。
一般厂家召回汽车后,会为车辆延长保修、补偿赠送车主商品优惠券、赠送车主厂家礼品等让利补偿。此外,厂家需要承担缺陷汽车的维修和部件更换费用,以及车辆的召回运送费用并消除车辆的潜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