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籍申请是车辆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称为转籍。车辆转籍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分别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及转入手续。
转籍所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车辆迁出车辆管理管辖区时,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天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车牌和行驶证,签发有效期30日的临时驾驶车牌号,给机动车所有人提供车辆挡案;
2、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挡案和身份证明,并校验机动车;
3、机动车转入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