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0月1日起,10年内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次数由3次调整为2次,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5年的,由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检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推行车检交钥匙便捷办服务,由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负责办结;推进车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检测流程标准化,全面提升车检服务水平。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新车6年内免检、跨省异地检验、检验标志电子化、货车三检合一等多轮车检制度改革,在保障车辆安全环保性能的同时,不断提升车检服务水平。此次车检改革进一步简程序、降成本、提服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