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号出行处罚如下:
1. 违反限行规则处罚(含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处罚是100元,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 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3.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扣1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