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天窗不可以把头伸出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将头伸出天窗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有3点:
1、被甩出车外,在车辆运动状态下,如果遇意外情况紧急刹车,或遭遇后车碰撞时,由于惯性,极易将人甩出。
2、天窗夹人,在头部伸出车外时,手部不小心触碰天窗开关,很可能造成颈部被夹的事故。
3、被车外物体碰撞,在车辆外部可能存在线缆、树木或其他侵入道路的异物,也可能有前车抛出的垃圾、车轮溅飞的石块,如果这些异物恰好与车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车辆运行时,异物碰撞将对人造成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