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需要重新获取的情况有:
1、驾车类型超过准驾车辆;
2、非法驾驶校车;
3、遮挡涂改及不悬挂车牌;
4、超速50%以上;
5、高速路倒车逆行;
6、疲劳驾驶;
7、酒后驾车;
8、肇事逃逸;
9、醉酒驾驶机动车;
10、驾照已经被吊销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