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审驾驶证,异地审驾驶证有如下5步手续:
1、携带驾驶证正副本、
一寸彩照一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到车管所大厅体检交费,并领体检表格;
3、填表并贴上照片到驾驶员体检室体检,体检后医生盖章;
4、拿着盖完章的体检表到办证大厅交表,不需要取号,有专门的窗口收表并录入电脑;
5、拿到录入回执单后,即完成。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