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超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