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考完可以转异地,全国推行了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请驾照,同时小型汽车驾驶证可以异地分科目考试,而且不需要体检居住证登记凭证。
驾考改革积极推进了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同步互认,推行了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一部分考试后,如果居住证发生了变更,比如去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居住地车管所(或者交警分局)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区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之前已通过的科目考试依然有效。
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于变更一次考试地的措施。
业务受理后,申请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