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色的面积没有超过车身总面积的30%,是属于正常的,不影响车辆使用以及年检。
车辆改色超过百分之三十之后,如果没有备案,被交警抓到就会处以警告以及以下罚款处罚。
对车辆改色不办理备案,这一条并没有要求扣分,所以只是罚款以及提出警告。
车辆改色如果超过了整车的30%,那么在车辆变更之后的10日之内就应该及时向车管所提交变更申请,主要是填写车辆的变更登记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以及车辆登记证书,车管所会对车辆进行检验,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备案并领取新的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