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改装中可合法的改装范围比较少,主要有以下几个常见的改装:
1、车身颜色改装,在改装前向当地车管所备案即可,车身颜色不能超过全车30%;相对来说我国对更换车身颜色的管控较为宽松,毕竟这对车子本身的影响并不大,但特种车辆的专用颜色私家车是不可以使用的,如消防车专用色(R03大红色)、行政执法车专用色(上蓝下白)等;
2、加装尾翼,可以适当为爱车加装炫酷的尾翼;
3、音响改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加装专业级别的车载音响;
4、车窗贴膜,可以根据的需要为自己爱车贴上车膜,但透光率需要达到75%以上;
5、加装脚踏板,可以在不改装车辆长宽尺寸的情况下,改装脚踏板;
6、进气格栅改装,可以在不影响外观和安全驾驶的情况下,改装中网,但不能有凸出物;
7、轮毂改装,在大小尺寸规格同等的轮毅可以进行改装,切记不要改装轮毅的大小;
8、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9、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10、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11、内饰改装。一般不影响车辆的安全结构的内饰改装是不需要报批的,比如更换内饰全套真皮,加装运动套件等。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