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属于轻型载货汽车,当使用年限到达15年或者行驶里程到达60万公里的时候,就需要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车到期不报废的后果有:
1、影响驾驶证换证或者年审;
2、驾驶已经脱审的汽车会面临罚款以及吊销驾驶证;
3、汽车会进行强制报废,费用自付。
汽车报废的流程:
1、车主领填申请表;
2、登记并审核申请,开具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核发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企业经查后将汽车解体并进行照相;
5、车主持表格核对签字后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办理报废登记。
皮卡年审规定:皮卡年审规定是新皮卡6年免检,但前6年内需要每两年到车管所"盖一次章",7-15年内每年一检,15年后半年一检,对于年检不达标或超过60万公里的皮卡需要报废。
注意事项:事实上,从国内皮卡车主使用情况来看,皮卡在使用5-8年后机械损耗导致维修成本激增,油耗增多,车价折损比例高,而且15年后半年一检的费用也让很多皮卡车主扛不住,往往选择在5-10年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