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车的使用范围为特殊任务和重要公务。
特殊任务:
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社会保障等专项任务。处理紧急公务或特别紧急、时限性强、私人或社会车辆无法保障的突发事件。参加市级领导机关和市级相关部门紧急召集的会议和活动,紧急时限为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
重要业务:
重要公务接待和参加重要外事活动。集体参加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调研、检查指导等集体公务活动。全面的工作监督和评估活动。干部人事档案、重要财务审计凭证、大额现金的取送等公务差旅。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CPPCC组织安排的公务活动。
常见的应急车辆:120急救(患者),110出警(警力),119救火(灭火器)。战略考虑:各种兵种的紧急调动,武器装备的紧急调动,战略后勤的紧急调动,通讯设备的紧急调动,战场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物质。
灾难应急车辆:救灾物质,医疗保障物质,伤兵人员,救灾人员,遇难者,灾区人员,人员安置物质,安置人员必须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