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报丢失算灭失证明。汽车灭失指的是车辆因自然灾害、被盗、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的,所以报纸上的车辆丢失可以视为丢失证明。
出具机动车辆灭失证明的方式:
1、自然灾害造成的机动车损失证明:自然灾害发生地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机动车损失证明。
2、火灾造成的机动车损失证明: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造成的机动车损失证明。
3、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失的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损失的证明。
4、盗窃造成机动车损失的证明:因盗窃导致车子灭失的,报警后未讨回,由故障案发地公安局或公安机关出示灭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