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能光脚。光脚开车会导致驾驶员对汽车制动踏板、油门踏板、离合踏板的控制不当。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制动踏板控制不当是非常致命的,安全隐患很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安全带,并保持齐备、完好;
2、提醒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
3、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查看、发送手机信息,观看影像资料、吸烟、赤足和穿拖鞋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