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必须贴实习标志。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期不贴实习标志将被罚款,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以下是关于实习标志的部分介绍:
1、用途:实习驾驶人在驾车时,应将实习标志放置在汽车后窗玻璃或车身尾部的醒目位置,其他车辆驾驶人看到此标志后,可预先采取避让措施,以取得其他车辆驾驶人、行人以及交警的理解与关照,防止交通事故。
2、使用方法:一枚吸盘式实习标志,一枚磁性式实习标志。吸盘式实习标志吸附在汽车后玻璃窗内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