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告标志如下:
1、十字交叉禁止驶入、丁形交叉、T形交叉;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右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左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2、Y形交叉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的路口的正面。 表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3、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相反的弯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4、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线对称缩窄的道路;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表车行道右侧缩窄。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车行道左侧缩窄。此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