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按实际成交价计算。根据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为纳税人向销售者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
(二)完税价格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在完税价格基础上加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生产、使用的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
(四)纳税人通过捐赠、奖励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按照购买应税车辆时有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含增值税。
关于汽车购置税的资料如下:
1、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2、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