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驾驶员需要持有《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以及行驶证、驾驶证。危险品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危险品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4、取得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5、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专业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十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箱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