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现象是指,挂靠者被挂靠者,对外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在现实操作上,挂靠经营有实质和形式两种情况:
实质挂靠经营和形式挂靠经营:
1、实质挂靠经营:挂靠者自行出资购置运输工具,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运输服务活动,并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2、形式挂靠经营:挂靠者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运输服务活动,挂靠者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被挂靠者不为挂靠者提供任何服务和管理。这种挂靠经营,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比较普遍。
挂靠经营的特点是:
1、挂靠者的四证统一,即:挂靠者购买车辆的行驶证及使用的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四证)上的车主、业户、单位、服务单位都统一为被挂靠者的名称;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
2、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名义上车主不参与经营,不获取收益。
3、挂靠双方签订有关运输经营的合同或内部协议。
挂靠也是有需要注意的,比如说挂靠所使用的证件,需要缴纳的管理费用,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这些都要做好,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未尽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予赔偿。从这一合同角度讲,被挂靠单位也不应对挂靠车辆承担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或垫付责任。也就是说,原则上被挂靠单位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未尽到合同义务,则对挂靠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