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系安全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公安部1992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生效。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乘车人没有系安全带,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按照相关条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并记2分。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汽车安全带的性能
1、安全带设计要素安全带在设计上应该满足乘员的保护性能、提醒使用安全带以及舒适性和方便性方面的要求。使上述几点得以实现的设计手段是安全带调节器位置的选定、安全带的规格和采用的辅助装置。
2、乘员保护性能汽车安全带的乘员保护性能要求如下:尽早对乘员进行约束;尽量减小约束时乘员受到的压力;保持约束位置不变,以使约束力避开人身体较脆弱的部位。作为实现上述目的的手段,上面所叙述的预张紧器和限力器的使用,使这些方面的性能得到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