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车还可以用原来的旧车牌号。
符合申请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保留原牌照的条件:
其实如果车主想要保留自己原来车辆的牌照,就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一旦有其中一条不满足,将不能保留车牌,另外,这里还要重点提醒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要申请保留原号牌的车主,保留下来的原机动车号牌只能用到购置的新车上面,不能用到购买的“二手车”上,购买二手车必须重新上牌。
如何申请原车牌:
首先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主应及时将车辆送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并持证明到交警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其次如果原来的车主有涉及违章罚款,需要全部处理完毕,车主在申请保留原车牌号码后,之前使用的旧牌必须得上交出来,才能给你新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