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核载人数为5人的小车,5个大人加上一个婴儿肯定是超载的。可能有不少家长平时坐惯了公共交通工具,因为婴儿未达年龄要求是免费搭乘的,所以误以为私家车也是如此,其实这样做是大错特错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一错:乘客是以人数为计算,即使抱婴儿也算超载
超载并不是以重量来算的,这里的单位是以人数计算,如果是5座的车辆,那么就只能坐5个人,超过一个人都是属于超载。这里不论婴儿的年龄、体重、身高多少,都将达到载客人数的20%的标准。因此,车辆只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都属于超载行为,会被扣分罚款。
第二错:抱婴儿坐车是对孩子的安全不负责
交警执法期间,经常发现有妈妈抱着孩子,以为这样不超载,但是当车子遇到追尾或者碰撞的时候,怀里的孩子直直朝着前面的挡风玻璃或者前车座撞过去,甚至有可能甩出车外,对婴儿脆弱的身体来说无疑是极大的伤害。
抱着婴儿坐车肯定是不对的。根据相关研究表明,发生事故的时候人的第一非条件反射是用手去抓住身边牢靠的东西,自保是生物的天性,此时一切外在因素都会被大脑忽略,根本无法保证小孩的安全。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婴儿乘车必须使用专门的儿童座椅。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需要学习以下几点:
1、体重不超过9公斤的幼儿,要采用面朝后安装的婴儿专用安全座椅,且必须装在后排坐位;
2、9公斤以上儿童可面向前乘坐安全座椅,但注意安全带务必拉紧,不可松驰;
3、4岁以上,体重超过18公斤的儿童可以选择增高坐垫,再配合安全带使用,使用中要确保安全带斜对角贴胸部而过,不会对颈部造成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