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是一年更新一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证记分在周期内累积,并非处理完就没有记录,而是会保留至下一个记分周期前。记分周期内扣分超过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员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在20天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考试,即科目一考试。
如果考试通过,分数将被清除,驾照将被退还。如果考试不通过,则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扣分超过12分或累计得分超过24分,驾驶员除通过科目一考试外,还需参加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