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各车道的速度划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同一条高速路,在不同的路段,也有可能不同,特殊路段会有路标注明。简单理解就是,高速上不同车道的速度划分并不是固定的。
通常情况下,高速公路三车道的车速分别是(从左到右):
1、第一条车道:110-120公里/小时(小客车专用道/超车道);
2、第二条车道:90-120公里/小时(客车专用道/快车道);
3、第三条车道:60-120公里/小时(客货车专用道/慢车道);
高速行驶要注意:
在高速行驶时,要注意交通标志,行驶中不得超过标志标明的速度。如遇雪、雨、雾天气或路面潮湿、冰滑和能见度较差情况时应及时将车速降低到安全车速以下,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能盲目开快车。不得随意提高车速频频超车,不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1、第一条车道:110-120公里/钟头(小型客车专用道/超车道);
2、第二条车道:90-120公里/钟头(客运车专用道/快车道);
3、第三条车道:60-120公里/钟头(客车和货车专用道/慢车道)。
除此之外,也有第四车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紧急车道。依据要求,高速路应急通道仅供货急车辆应用,包含巡逻车、消防车救火、急救车、工程项目抢险车等在实行紧急任务时,也有车辆产生突发性常见故障不能一切正常行驶及车里旅客突发性病症等紧急状况,能够在紧急车道内行驶,其他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紧急车道上泊车或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