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项目分为外科、内科、眼科和听力。
1、外科:检查身高、体重、四肢、躯干、颈部运动功能检查、生理缺陷检查判定、双下肢不等长检查。
2、内科:心血管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障碍。
3、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检查、辨色力。
4、音叉检查听力。
体检标准: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即E字表0.8)以上;
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 大于5厘米;
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申请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必须是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是指:
1、卫生局确认的本市市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本市区、县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