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摩托车可以上高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